一、燃气营业网点办理 (一)受理对象:个人账户签约。 (二)办理流程:提供办理地址、付款人姓名、付款人身份证号、付款银行卡卡号信息,柜台受理后,用户将发送到银行对应的银行预留手机号的验证码告知柜员,验证通过即办理成功。 (三)用户可携带《全国综合业务服务平台代收付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》到银行柜台办理燃气托收业务,该《授权书》可至燃气柜台领取、或在本说明文末下载。客户唯一标识号和客户名称可询问燃气柜台或拨打服务热线0573-82218680咨询(服务时间7:30至19:30)。 (四)目前农信联社和招商银行因银行系统原因均不可办理。 二、银行端办理 (一)受理对象:个人账户及对公账户签约 (二)委托付款授权书获取方式 1. 用户可在办理燃气开户时填写《全国综合业务服务平台代收付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》并携带至银行柜台办理燃气托收业务。 2. 在本说明文末下载上述《付款授权书》。授权书一式两联,一联用户留存,一联银行留存,两联所有内容保持一致。协议正反面打印,背面印制《委托付款授权书操作指引》。打印样本请见文末《附件1》。 (三)授权书以下内容需用户填写。 1. 甲方(付款人):银行开户户名; 2. 业务类型 ①办理委托代扣或变更,请在“授权付款”处打勾; ②取消委托代扣,请在“授权终止”处打勾; 3. 合同协议号默认为“0”,不用填写; 4. 付款人户名:银行开户户名; 5. 付款人账号:银行账号; 6. 客户唯一标识号:请在燃气开户时咨询业务员获取,或拨打服务热线咨询0573-82218680(居民用户,服务时间7:30至19:30)、0573-82215159(工商业用户,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8:00至11:30,13:30至17:30、冬令时8:00至11:30,13:00至17:00); 7. 客户名称:按燃气开户时登记的户名填写,如有疑问请拨打服务热线咨询0573-82218680(居民用户,服务时间7:30至19:30)、0573-82215159(工商业用户,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8:00至11:30,13:30至17:30、冬令时8:00至11:30,13:00至17:00); (四)对公账户:授权书右上角“付款人预留银行印鉴”处加盖预留银行印鉴,左下角“甲方盖章”处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。 (五)个人账户:授权书右上角“付款人预留银行印鉴”处签字,左下角“甲方盖章”处签字。 (六)若用户已开通通存通兑业务,可以跨域办理。 (七)如遇协议签约问题,可向开户行咨询。 (八)目前农信联社和招商银行因银行系统原因均不可办理。
附件1:全国综合业务服务平台代收付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——空白正反面打印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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